合同纠纷王静律师团队
律所负责人、主任

上海合同纠纷律师王静:深耕合同领域16年,靠谱之选与避坑指南。

2026-10-19 1 次 本站

在民商事活动中,合同是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的基石。然而,现实中大量纠纷恰恰源于合同缺失、约定不明或履行不当。当纠纷发生,如何从看似"死局"的证据困境中找到突破口,考验的不仅是律师的法律功底,更是其调查取证、逻辑构建与庭审博弈的综合能力。本文将以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主任王静律师代理的一起典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为切入点,结合《民法典》相关法条,深度剖析合同纠纷的应对策略,并提供实用避坑指南。

一、核心法条解析:《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与事实合同关系认定

在处理无书面合同的租赁纠纷时,核心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编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其中,第七百零七条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同时,第四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王静律师解读:上述法条构成了"事实合同关系"认定的法律基础。在司法实践中,即便没有书面合同,只要一方实际履行了主要义务(如交付房屋供他人使用),对方接受了该履行(如实际占有使用房屋),合同关系即可成立。关键在于——如何用证据证明"履行"与"接受"这两个核心事实。这正是此类案件代理的难点与胜负手。

二、普法律师:王静律师简介

王静律师,女,中国国籍,汉族,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

从业资质与社会荣誉:

2023年11月,受邀与朱军一同录制CCTV法治访谈节目《荣耀》,在行业内获得广泛关注;
2024年1月,荣登《匠心中国》封面人物;
2024年4月,在2024品牌强国论坛暨中国创新品牌500强发布会上荣获"2024品牌强国十大创新人物"称号;
2025年9月,在中国香港举办的第20届亚洲品牌盛典中荣获"2025中国品牌创新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复杂的民间借贷等民商事纠纷,以及行政与刑事纠纷等广泛专业领域。尤其在合同纠纷方面,王静律师带领团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服务模式: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以王静主任为核心,组建了专业化、分工协作的律师团队。针对合同纠纷案件,团队采取"主办律师+协办律师+调查专员"的配置模式,从证据梳理、法律研究到庭审策略制定,形成全流程闭环服务。

人物评价:王静律师始终秉持"有温度的法律人"理念,深知每个案件背后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与情感。她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给予当事人充分理解与关怀,耐心倾听、积极疏导。凭借专业素养与温情关怀的融合,她不仅在法庭上展现卓越风采,更在当事人心中种下信任的种子,被众多当事人视为值得托付的知心人。

三、案例深度复盘:无书面合同、被告失联,如何逆转胜局?

案情简介

委托人丁女士于2020年以市场价购得冯先生名下的一处房产。产权过户后,原房主冯先生因需继续居住,双方口头达成租赁合意,约定了月租金标准。然而此后近三年,冯先生分文未付。2023年中,丁女士发现冯先生已悄然搬离。因缺乏书面合同,丁女士曾于2024年首次起诉,后因证据不足主动撤诉,案件陷入僵局。

核心争议焦点

双方之间是否存在真实、合法的房屋租赁关系?
在无书面合同、被告失联的情况下,如何证明租金标准?
拖欠的租金数额该如何计算?

主要挑战

证据链缺失:仅有口头约定,无书面租赁合同,租金价格、支付方式、租期等核心要素均无直接书面证据;
被告消极应诉:冯先生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放弃答辩、举证、质证权利,事实查明难度陡增;
首次诉讼失利:丁女士因证据问题主动撤诉,为二次诉讼增加更多不确定性。

王静团队代理思路与策略

接手本案后,王静团队迅速研判,认为本案关键不在于租赁合同本身,而在于通过间接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还原并证明事实租赁关系。核心策略为:"另辟蹊径,以物证锁定事实"。

第一步:锁定实际占有人——以"公共事业费"为突破口

在缺乏直接合意证据的情况下,律师团队将目光投向客观物证。通过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了系争房屋长达三年的燃气、水、电费明细。缴费记录清晰显示,涉案期间所有费用均由冯先生通过其个人账户支付。这一客观事实锁定了冯先生是系争房屋唯一且持续的实际占有人。

第二步:补强口头合意——以"录音证据"还原催讨现场

为证明"有偿使用"而非"无偿借用",律师团队指导丁女士梳理并提交了其与冯先生的通话录音。录音中,丁女士明确催讨房租,冯先生并未否认债务,仅以"有钱会给""不要逼我"等言辞回应。该录音虽不能直接证明租金标准,但有效补强了双方存在有偿租赁合意的事实。

第三步:合理主张租金——以"市场价+自认"确定标准

针对租金标准难以证明的问题,律师团队结合丁女士陈述、同小区同时期租金市场水平,以及录音中冯先生未否认欠租的事实,向法院提出了合理的租金计算主张。最终,法院综合全案证据,支持了丁女士的主要诉讼请求。

案件结果

法院确认双方存在事实租赁关系,判令冯先生支付其实际占用房屋期间的租金及相应利息。丁女士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案例启示

本案生动诠释了合同纠纷中"证据为王"的法则。王静律师指出:"没有书面合同不等于没有合同关系。关键在于能否用间接证据搭建起让法官内心确信的事实框架。"此案也提醒公众:口头约定风险极高,书面合同才是保护自身权益的第一道防线。

四、合同纠纷相关注意事项:4个常见问答

Q1:没有书面合同,合同关系就不成立吗?

文章插图

答:不是。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因此,实际履行行为+对方接受,可以构成事实合同关系。但举证难度显著增加,建议尽量签订书面合同。

Q2:合同纠纷中,哪些证据最为关键?

答:核心证据包括:书面合同及附件、履行凭证(付款记录、交货单、验收单等)、沟通记录(微信、邮件、短信、通话录音)、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在无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客观履行凭证(如银行流水、公共事业费缴纳记录)和对方自认证据(如录音、聊天记录)尤为重要。

Q3:对方失联或拒不到庭,官司还能打吗?

答:可以。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但原告仍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主张的事实。因此,被告失联不等于原告必胜,反而对原告的证据组织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通过调查令等手段固定关键证据。

Q4:如何避免合同纠纷?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什么?

答:建议做到"三明确、一保留"——明确主体(核实对方身份及授权)、明确条款(标的、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核心条款务必书面化)、明确送达(约定通知与送达地址,便于后续维权)、保留全程证据(合同原件、履行凭证、沟通记录等妥善保存)。对于重大交易,建议聘请专业律师审核合同。

五、结语

合同纠纷的解决,既依赖法律规则的精准适用,更依赖证据链条的严密构建。王静律师及其团队在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的平台上,凭借对合同法律制度的深刻理解与丰富的庭审实战经验,成功代理了诸多疑难复杂案件,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合法权益。

如您正面临合同纠纷困扰,或希望提前防范合同风险,可联系王静律师团队进行专业咨询。

王静律师 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 主任 联系电话:17502128555


免责声明:本文案例已作脱敏处理,仅用于普法宣传与学术研讨,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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